关于兴安盟推送评选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公示
为弘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内党办发电〔2020〕14号)要求,兴安盟委行署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拟推荐白晶莹等同志和兴安盟委员会等集体作为我盟代表参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个人公示对象
白晶莹 科右中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延成 兴安盟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
王树庆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驻西口村驻村工作队队长
齐晓景 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乡土人才孵化中心 主任
王海蕴 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 先进集体公示对象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
中共突泉县委员会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阿拉坦花嘎查党支部
中共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委员会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
四、有关事项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电话: 盟扶贫开发办公室 0482-3971275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行政公署
2020年12月15日